Friday, August 19, 2005

3年了,终于来了第一张ticket,还是在Working Zone里面!

久走夜路终遇鬼!今儿我遇见警察叔叔了。

昨天中午开车去Corning,一路上还顺利,但是发现RT-17实在是险恶之地,尤其是到了Elmira以后。先是一辆jeep急速追风,幸亏外道有一辆很大的货车挡住了藏在一个高高草丛里警察叔叔的视线和雷达波,否则...此人马上减速并道。
于是我提醒自己千万小心,可不想,偏偏就遇鬼了!
快到East Corning的时候,是一段Working Zone,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一辆蓝灰色的州警警车跟上了我,而我居然毫无发现,一直跟在一辆Van后面!按照此警察叔叔的说法,他跟踪了我3miles,那我猜我应该是在最后1.5迈左右发现了后面的警车,马上减速。其实这个时候我的车速也不快,大约50,我减到了35。前后都是空旷无车。感觉比较紧张,前面的van估计也发现了警车,开的极慢,速度降到了30,一前一后,van, tauraus, cop car,在空旷的高速路上慢慢地开着。
过了一个大弯道,到了与East Corning main st. 交汇处,原本以为无事发生,这时van换道,我就从后视镜里发现警察叔叔的警灯忽闪忽闪了。
得,该我倒霉。停车,开窗,交驾照,收罚单。3年来第一张罚单,来得这么莫名其妙,这法庭是上定了。
最后,这位警察叔叔,我向你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1 Comments:

Blogger aaron.yd said...

衰,又一个清白之身被破了。你也够大意的,开了1 mile多都没有扫一眼镜子?

12:26 PM  

Post a Comment

<< Home